出售物业独家委托书

出售物业独家代理委托书

郑重声明:我司员工向客户收取任何款项,均需出示盖有我司财务专用章的正式收据方为有效,其余形式我司一律不予承认,特此声明!

委托方(甲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受托方(乙方):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甲方以下物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独家出售位于深圳市区路

之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地产证号:。

二、上述物业出售价为币元整(包税费/实收/各付各税费),元/月/平方米(包税费/实收/各付各税费)。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积极为甲方联系客户。

四、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委托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双方协商续约。

五、备注: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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