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门下半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积累(63)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积累(63)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的内容里,法律部分属于专业型的内容,且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泛,需要考生平时不断的积累和练习。中公教育专家结合多年考试经验,为大家进行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积累,助考生一臂之力!
1.经济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是指在经济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 )对经济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删除、补充;或解除双方由合同所确定的经济法律关系,终止履行经济合同。
A.由一方当事人提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B.由双方当事人提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C.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D.按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 ABD
2.下列表述中,属于物权的法律特征的有( )。
A.是一种“对世权” B.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
C.是财产流转的法律表现 D.具有追及权和优先权
参考答案: ABD
3.特别程序的特点在于( )。
A.审理案件的范围特定 B.实行一审终审制
C.主要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 D.审理时当事人不需要交纳诉讼费
参考答案: ABCD
4.依《民法通则》规定,我国公民的住所是( )。
A.公民户籍所在地 B.公民的经常居住地
C.公民的实际滞留地 D.公民的居所地
参考答案: AB
5.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有效期为(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