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清城区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专业技术类聘员29人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专业技术类聘员29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清远市清城区科学技术协会、清远市清城区总工会、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4个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聘员、专业技术类聘员29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四、聘用待遇
按照《清远市清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街镇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城区府办[2012]49号)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五、招聘办法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 11 月6日至 11月7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共两天。
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凤雅苑饭堂二楼(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左侧)。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报名时需如实填写《2014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专业技术类聘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须预先登陆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双面打印),贴好相片。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同版)。
3、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4、资格审核。报名时由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计生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报名表(双面打印)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