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011-04-22
新国都: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011-04-22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举
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40,775,42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2011年3月31日披露的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40,775,42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2011年3月31日披露的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3、审议通过了《审议2010年度经审计财务决算报告》。
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52.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