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011-04-22

新国都: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011-04-22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举

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40,775,42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2011年3月31日披露的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40,775,42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2011年3月31日披露的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3、审议通过了《审议2010年度经审计财务决算报告》。

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52.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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