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县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
连南县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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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名称:
②本表一式两份,申报单位和社保局医保科各执一份(申报单位在申报待遇的次月10号后到医保科取回本表);
③参保单位在每月1—20号申报工伤待遇的次月可以支付待遇,20号后申报的归属次月业务处理; ④参保人医疗终结后申报待遇时须提供工伤鉴定书和相关申报材料及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处方)、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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