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信用卡业务的管理,保证信用卡业务健康发展,维护农业银行和客户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积极地开展信用卡业务,对于改进结算手段、搞活流通、提高经济效益、加快银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大力开展信用卡业务,努力开拓信用卡市场,鼓励和保护人们使用信用卡,是农业银行一项重要的政策,各级农业银行必须积极地开展信用卡业务。
第三条开展信用卡业务,必须坚持“合理布局、便于管理、注重服务、讲究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信用卡业务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其业务的运行需要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则,因此,各级农业银行必须加强对信用卡业务的领导,实行全国高度统一的管理。
第二章开办信用卡业务的条件
第五条为了保证全系统信用卡业务的统筹规划,各地开办信用卡业务必须报经总行批准。开办信用卡业务的发卡中心城市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被省、自治区分行列入信用卡业务的发展规划,有开办信用卡业务的积极性;是地、市级以上的中心城市行或经济发达的个别县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