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采申请管理规定

特采申请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降低成本以及出货交期的及时性,同时防止品质过胜造成资源浪费,特制订此规范。

2、定义:特采物料或者成品发现批量不良,缺陷等级轻微,在不影响结构,外观,安规

的前提下采购提出特采申请降级使用,有效时间在接到异常通知后最迟

6小时必须发出,否则品管按正常流程处理判退货处理。

3、适用范围:有限公司所有来料及成品均实用。

4、权责:

3.1物料由采购部开特采申请单;

3.2车间批量不良符合定义要求,IPQC 开出《特采申请单》车间管理审核。

3.3工程、品管部负责评审评估异常的严重性,是否可以特采

3.4总经办最终核准特采结果;

3.5品管依据特采单的批准意见进行处理相关事项;

5、实施细则:

5.1 品管部根据检验的结果出具《IQC检验报告》(IQC)或者《不合格品报告》(QA)。

5.2 产品特采,品管部QA根据《不合格品报告》不合格内容提出相应的特殊申请。

物料特采,

5.3 采购部根据《IQC检验报告》不合格内容提出相应的特殊申请。

5.4 采购要在IQC发出《IQC检验报告》6小时内(特殊情况外)处理完成,开出《特

采申请单》,协调工程部、品管部和总经理确认评审细节,

5.4.1品管根据采购交付的评审结果《特采申请单》,相关内容进行复检物料,没有发现

其他申请特采之外的问题给予在物料外箱贴特采标签进行识别。

5.5同一种物料或者同一成品,同一问题在一年内只能特采一次;

5.6特采不是标准,是降低标准,让步接受;

5、支持文件:

6、支持表单:

ASL-WIPG-032-A0 特采申请管理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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