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采申请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降低成本以及出货交期的及时性,同时防止品质过胜造成资源浪费,特制订此规范。
2、定义:特采物料或者成品发现批量不良,缺陷等级轻微,在不影响结构,外观,安规
的前提下采购提出特采申请降级使用,有效时间在接到异常通知后最迟
6小时必须发出,否则品管按正常流程处理判退货处理。
3、适用范围:有限公司所有来料及成品均实用。
4、权责:
3.1物料由采购部开特采申请单;
3.2车间批量不良符合定义要求,IPQC 开出《特采申请单》车间管理审核。
3.3工程、品管部负责评审评估异常的严重性,是否可以特采
3.4总经办最终核准特采结果;
3.5品管依据特采单的批准意见进行处理相关事项;
5、实施细则:
5.1 品管部根据检验的结果出具《IQC检验报告》(IQC)或者《不合格品报告》(QA)。
5.2 产品特采,品管部QA根据《不合格品报告》不合格内容提出相应的特殊申请。
物料特采,
5.3 采购部根据《IQC检验报告》不合格内容提出相应的特殊申请。
5.4 采购要在IQC发出《IQC检验报告》6小时内(特殊情况外)处理完成,开出《特
采申请单》,协调工程部、品管部和总经理确认评审细节,
5.4.1品管根据采购交付的评审结果《特采申请单》,相关内容进行复检物料,没有发现
其他申请特采之外的问题给予在物料外箱贴特采标签进行识别。
5.5同一种物料或者同一成品,同一问题在一年内只能特采一次;
5.6特采不是标准,是降低标准,让步接受;
5、支持文件:
无
6、支持表单:
ASL-WIPG-032-A0 特采申请管理规定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