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008上半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的通知(修改版)
经管学院2008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的通知(修改版) 各研究生导师和同学:
根据研究生处“关于2008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和学院的有关规定,现将今年上半年研究生答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日程安排
1、3月17日前各导师统一将上半年计划答辩的博士生、硕士生(含高校教师)和推广硕士名单送学院教务室;
2、4月14日前毕业博士研究生完成博士论文预答辩;
3、4月21日前毕业博士研究生必须将一式3份的学位论文连同《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可网上下载)提交学校学位办;
4、4月30日前毕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含高校教师和农业推广)将1份匿名的学位论文送学院教务室;
5、5月1日前导师或答辩秘书将“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用最新的,高校教师与普通硕士同,新表见附件)送学院教务室,学院签字后再送研究生处学位办审批;
6、6月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6月7日前答辩秘书将答辩材料送学院办公室。
二、答辩上交的有关材料
1、博士生:《学位论文工作开题报告》1份、课程学习成绩单一式3份;
2、硕士生:《学位论文工作开题报告》1份、《中期考核表》1份和课程学习成绩单一式3份;
3、高校老师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开题报告》1份、课程学习成绩单一式3份
4、农业推广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开题报告》1份、《聘任第二导师审批表》1份、课程成绩单一式3份;
5、根据《经贸学院教学与管理暂行办法》( 2001年7月):硕士研究生(不含高校教师和农推硕士)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至少发表第一作者1篇省级学术论文,博士研究生应至少发表第一作者2篇省级或1篇国家级学术论文。请预计答辩的所有硕士和博士(含提前和推迟的)必须于3月15日将学术刊物原件以及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的复印件送教务室审核,审核后原件返回,复印件存档(2005级全日制硕士生必须以班为单位)。
成绩单一式三份统一由教务室打印,未交作业没有成绩的同学请直接与任课老师联系补齐成绩后教务室再打印。
以上材料3月15日前全部收齐交,按照研究生处的规定,逾期不交的不能答辩。
三、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