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案件分析

从涉外警务的角度认识“湄公河案件”

2011年10月5日上午9点30分,“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商船在湄公河缅甸水域遭遇武装劫持,两艘船上的13名船员都是中国国籍公民,后确定被劫持的13名中国船员全部遇难。下午一点半,当两艘被劫船只行驶到泰国境内时,遭到泰国军方特遣部队的攻击。据泰国军方说,击毙了一名劫匪,其余全部逃脱。后来在泰国水域陆续找到了13名船员的尸体,船员们的死状甚惨,大多双手被反绑,而且人人身中数枪。这就是发生在2011年10月5日的震惊中外的一起严重的屠杀中国公民的“10·5” 案件。

“10·5” 案件的受害人是中国国籍的船员,发生地水域在湄公河缅甸水域,“华平号”和“玉兴8号”是悬挂有中国国旗的船只,制造这起惨案的是以缅甸籍糯康和以其为首的“金三角”地区特大武装贩毒集团骨干与泰国个别不法军人,糯康是在老挝被中老警方联手抓获。由此可见,“湄公河惨案”是一起涉外刑事案件。涉外刑事案件是指由我国司法机关处置的具有外国相关因素的犯罪案件。构成涉外刑事案件的要件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1、犯罪主体涉外。只要实施犯罪的主体是外国人,不论是单独实施犯罪还是以共犯的形式实施犯罪,该犯罪案件都可以成为涉外刑事案件。“10·5” 案件的犯罪主体是以缅甸籍的糯康和以其为首的“金三角”地区特大武装贩毒集团骨干与泰国个别不法军人,他们在湄公河缅甸水域实施了针对我国公民的犯罪。

2、犯罪客体涉外。即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涉及非本国的社会关系。“10·5” 案件的犯罪目标和对象指向的是中国国籍船员,且糯康等人的行为构成了缅甸、泰国、中国等国家的刑法上所认定的犯罪。

3、犯罪事实涉外。即犯罪行为地或犯罪结果在国外,犯罪主体涉及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犯罪行为发生在外国,该案件因其发生地在外国而具有涉外因素。此惨案的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都在中国领土之外,犯罪主体并非中国公民,该案件具有涉外因素。

4、案件管辖涉外。即刑事管辖主体具有涉外因素。惨案发生后,中国警方与泰国、缅甸和老挝警方共同合作,联手破获了这起惨绝人寰的案件,抓获了糯康。

同时,“10·5” 案件属于涉外刑事案件的域外犯罪型和跨国犯罪型。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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