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查封申请书2011

空白

续查封申请

申请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办事处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56号

负责人:禹华初

被申请人:辽宁宝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南湖科技开发区文萃路83-1号

法定代表人:徐晓翠

被申请人:沈阳市北方实业总公司

地 址:沈阳市东陵区文化东路103号

法定代表人:曲凤仙

申请事项

一、请求贵院依法将被申请人辽宁宝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沈阳市东陵区文萃路80号(栋号05-2033,卷号994-3,面积为502平方米)的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二、请求贵院依法将被申请人沈阳北方实业总公司所有的位于沈阳市东陵区文化路103号(卷号1550-2、面积6615.5平方米)的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事实与理由

我办申请执行我办与辽宁宝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执行,案件执行号为(2002)辽法执字第46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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