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待遇办事指南

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待遇办事指南(暂行)

一、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星期五上午。

办理地点:渝中区社保服务中心(中山一路218号),负三楼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窗口。

二、计划生育手术待遇申报条件:

1、生育职工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

2、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

3、在市内实施相关手术须在我市生育保险协议医院。

三、计划生育手术待遇申报资料:

1、《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费用结算单》(加盖参保单位公章)一份;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医疗费用收据等;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6、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施行恢复生育手术(复通手术)的费用报销,必须提供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市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还须提供参保单位证明(盖单位公章)和就诊医院出具的医院等级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四、计划生育手术待遇办理程序:

1、本人或被委托人到基金审核科取号机上取号,按叫号顺序在指定窗口办理。

2、本人或被委托人到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窗口申报计划生育手术待遇于两个月的25日后,由本人或委托人持单位财务收据到我局基金管理科开具转账支票领取待遇。

你可能喜欢

  • 河南计划生育
  • 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书
  • 计划生育专干待遇
  • 计划生育手术
  • 计划生育假期待遇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待遇办事指南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