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关于印发《长沙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长沙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办法》(长政发[2008]12号)和有关制度,制定了《长沙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长沙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操作规程
为统一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操作规程,实现经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规程。
一、基本原则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工作要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规范操作、讲求效率、优化服务的原则,做好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