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换言之,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是“只贷不存”。

【设立】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想要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具备六大方面的设立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二)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不得超过2亿元。(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六)其他审慎性条件。

【试点范围】涉农地区

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县级市)以及各市的涉农区设立,非涉农区不得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涉农区)域内经营业务,不得跨区域经营。

【服务对象】“三农”和中小企业

小额贷款公司应在坚持为“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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