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防治水规定

附件十一

矿井地质、防治水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杜绝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炭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有限公司“地测防治水”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有限公司所辖煤矿、新建(改扩建)矿井和其它在*********有限公司从事煤矿生产建设的公司及外委队组。

第三条 公司、矿在编制矿井建设规划,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安排“地测防治水”工作计划。

第四条 公司、矿必须定期对“地测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

收,定期召开“地测防治水”专业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对危及安全、影响生产的问题,必须立即停产处理。

第五条 *********有限公司技术部及矿技术科(地测科)是“地测防治水”工作的业务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全面落实、监督、检查“地测防治水”工作。

第六条 *********有限公司及各井工矿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地测防治水”责任制,设置和完善“地测防治水”专门管理机构,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

第七条 *********有限公司各井工矿必须建立健全以下“地测防

治水”管理制度:

1、地质组业务职责

2、地质质量标准化管理

3、现场汇报管理

4、地质工程质量事故管理

5、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6、地质技术管理

你可能喜欢

  • 煤矿防治水规定
  • 矿井地质
  • 地质调查方法
  • 矿井防治水
  • 作文训练
  • 地理公式
  •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质防治水规定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