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一、方案背景与目标

(一)背景说明

近年来,我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增速快、程度深、失能比高”特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超18%,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约占老年人口的15%。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因子女异地就业、家庭结构小型化逐渐弱化,而现有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供给散、专业弱、匹配差”问题——社区养老服务站多依赖兼职人员,服务内容局限于简单打扫;市场机构因缺乏政策引导,难以精准对接老人需求。

为回应“在家养老、专业服务”的核心诉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4〕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通过“政府定标准、机构做服务、社会共监督”的模式,构建“精准对接需求、专业提供服务、全程质量管控”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到2025年,实现三个100%:全市重点困境老人(特困失能、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