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中的美学原理
室内设计中的美学原理
室内设计是以美学原理为依据,无论是室内装饰的形式与造型,还是色彩的组合,以及材质的运用等,皆建立在美学原理的基础之上。室内设计是一种创造美的艺术。然而,室内设计师却不能象画家那样,由自己来实现并完成这个艺术作品。而是需要通过众多的施工人员、利用众多的材料,运用正确的施工方法来共同完成。
另一方面,装饰施工图不可能把所有结构都表现清楚,更不可能把各个表面的具体处理方法都说明的很完整,把各种材料都搭配处理好。因此,在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中,有许多结构问题、饰面问题、材料问题、装饰效果处理问题等,需要施工人员根据设计意图和具体情况去处理解决。在这过程中包含了艺术再他作的过程和完善设计思想的过程。同时,施工中处理造型和饰面方法,又必须在设计意图中,在现代美学的规范之中。
(一)、室内形式原理及运用
室内形式原理是创造室内美感的基本法则,是艺术原理在室内装饰上的应用。按照室内形式的需要和装饰效果美的需要,室内形式的内容主要有秩序、比例、平衡、反复、渐变、强调、和谐与对比,节奏与韵律等。
1、秩序
秩序往往称为美的总代表,一切美的原理均是代表着一定的秩序美。如对称布置就是一种平和的秩序,比例有着增长和减弱的秩序,渐变有着大小远近的秩序,总之秩序也就是有规律性。
在室内装饰中,秩序是表现在室内空间的各种线条、饰面、造型体,以及色彩、材料质感的组合中,这些组合都相互联系有着一定的规律。同时,家具的陈设,装饰物品摆设都必须按照一定的秩序规律。在室内装饰中,常常按格调确定秩序,以避免零乱。在有秩序的基础上组织变化,以避免单调。
2、比例
比例是物体中和物体之间,以及平面布置上的有关数量的条件(如长短、大小、粗细、厚薄、和轻重等),当互相搭配恰当后产生的美观效果。比例的组成往往与“数”相关联,数学上的等差数列、等比数列和黄金比例等都是常用的优美比例。在室内装饰中,几乎所有的问题均与比例有关,同时室内装饰中的比例问题往往有平面上的比例,物体本身的比例,物体与物体之间比例,物体与室内空间的比例问题。以及如何运用比例原理,以获取最美的位置、造型或结构,如何利用不同的比例以制造错觉效果,如何将面积或体积不同的造型和色彩等要素作完美的比例组织。
在室内装饰中,从空间的结构,家具的搭配,到细部的组织,皆必须注重比例问题。但合不合比例,是否大小相宜,长短适合、厚薄得当、相互协调,并无具体的公式依据,而往往是通过日常生活实践与工作经验来作判断。
在室内装饰的一些平面上,如吊顶平面,墙面和家具的表面上,常采用等比分配平面就是把面分割成若干相等或相同的等分。而等差分配平面是指两个相邻的分割面之中有一定的差数,称之为公差。这种等差分配的平面,常体现为渐变的形式。
3、平衡
平衡又可称为均衡。平衡原是力学的名词,是指支点两边的力相等,处于稳定状态的现象。在装饰工程中的各个面上,各种物体的布置关系上的平衡问题,主要是指在视觉中所获得的平衡感。因为在视觉形式上,不同的造型、色彩、和材质等要素,会引起不同的重量感觉。如果这些重量感觉能够保持一种不偏不倚的安定状态时,即产生平衡的效果。
在室内装饰中,处理的平衡方式有对称平衡和非对称平衡两种。所谓对称平衡,是指画面中心点两边或四周的形态和位置完全相同。壁如说,在一张长台中间摆一台电视机,两边相对位置上摆放相同大小的花,即为平衡的形式。在墙成上均匀地悬挂一组图画,亦是一种对称平衡的处理方式。对称方式所形成的对称平衡给人以庄重和安定的感觉,但缺点是呆板。非对称平衡是指在一个平衡形式中,两个相对部发不同,但因数量、体积的量上,给人的感觉相似而形成平衡现象。如在墙面上均匀地悬挂一组图画,其中两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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