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2011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审计报告

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审计报告 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12)第0339号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报表,并于2012年3月19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书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12)第0338号)。

我们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号)文件的要求,对2011年度贵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进行了复核,编制和提供这些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现将有关情况列示于本报告附件“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相关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之用。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 上海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佳云 中国注册会计师:兰正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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