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龙川县贝岭中学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值守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四、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放学时,外宿学生凭蓝色外宿生校章(连同相片盖有教导处或学校公章有效)出入学校,内宿学生需离开学校的,必须持有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以及登记方可放行。

六、学生在上课期间需离开学校的,不论内宿外宿学生都必须持有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以及登记方可放行。

七、对校外人员(含学生家长及亲朋)委托转交给学生的物品,门卫人员应拒绝代为转交。如果来人自称是学生家长,可请家长直接与班主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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