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会计司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会计司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财办会[20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铁道部财务司,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武警部队后勤部财务部会计管理机构:
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时期的开局之年,认真做好2011年的会计管理工作,对于深化会计改革和发展,促进会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计司结合2011年我国财政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研究制定了《会计司2011年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区、各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本地区、本部门2011年度会计管理工作要点,切实加强对会计管理工作的领导,不断创新机制体制,健全会计管理机构,充实会计管理人员,强化会计管理在财政管理和经济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推动本地区、本部门会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会计司2011年工作要点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