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法治防范与控制机制

第8卷第3期昆明理工大学学报 社科(法学)版Vol18,No13

                 

2008年3月JournalofKunming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Mar12008

论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法治防范与控制机制

杨连专

(河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河南洛阳 471003)

摘 要: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和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关键指标。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实质是处于相对弱势的民众对社会不公、官员腐败等现象不满的外在表现和维权。建立健全一套应对各种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法治防范和控制机制是确保社会平稳运行,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

关键词: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法治防范;法治控制中图分类号:DF02  文献标识码:A  :--00021-05

ADtiControl

oftheMassIncident

YANGLian-zhuan

(LawandLiberalArtsCollegeofHenan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HenanLuoyang471003,China)Abstract:Unexpectedmassincidenthasalreadybecomeanimportantfactorthataffectstherulingabilityofthecurrentsocialstableandthekeyindexthatteststhegovernmentpsability.Thesubstanceofunexpectedmassincidentisthatpeoplewhoisplacedintheoppositeminorityexpresstheirdissatisfactionwithsocialunjustandofficialpsde2pravityetc.,andtheyshowtheiroutsideperformanceandnormaldeclarlingtheirrightforthesebadphenomenon.Toinsurethesocialsteadymovementandmakeoursocietytobecosmos,therootisthatweshouldestablishasystemofpreventionbyruleoflawandcontrolmechanismwhichcanbecopedtotheunexpectedmassincident.

Keywords:unexpectedmassincident;preventionbyruleoflaw;controlbyruleoflaw

  突发性群体事件是指在较短时间内突然爆发的,

群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领导之间、群体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以经济利益为主要内容的,采取围攻、静坐、游行、集会等方式对抗国家机关甚至破坏社会公共财物、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根据公安部门披露的数据,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经从1994年的1万多起上升到2004年的7万4千多起,增加了六倍多,参与的人数从1994年的73万人次上升到2004年的376万人次,增加了4倍

[1]

多。群体性事件,特别是突发性群体事件,已经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也成为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关键指标。正确认识和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对于确保社会平稳运行、减少社会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突发性群体事件的特点及成因(一)突发性群体事件的特点11时间特点———事发突然,演变迅速。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形成过程或长或短,但发生一般都非常突然,而且演变迅速。当事人为了扩大声势,往往相互鼓动,组织串联,采取大规模行动,人数众多,规模快速扩大,在数小时至数日内引起数千人甚至上万人参与。如2004年10月18日发生的重庆万州

收稿日期:2008-01-03

基金项目: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保障》(2005FFX011)

作者简介:杨连专(1966-),男,河南原阳县人,河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院长、副教授,法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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