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通知

汉滨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土地流转)以来,对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规模化生产和经营水平,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但在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区内,少数村民借土地流转之名,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扰乱了城市建设秩序,给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建设带来了严重影响,必须尽快纠正和制止,为此特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土地流转必须确保中心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顺利进行

加快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是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既是全市人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形成的重大共识,也是实现安康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关系着全市人民的共同利益。中心城市规划区是城市建设的重点区域,影响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各项工作必须自觉服从服务于这个全局,保障这个全局,不能影响和破坏这个全局,土地流转也应牢固树立统筹兼顾理念,必须在确保中心城市规划区建设顺利进行的前提下,积极有序规范地开展,实现土地流转与城市建设的良性发展。

二、土地流转实行区域控制

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龙头作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已确定为建设用地预留区的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土地流转严格控制;对虽不属于建设用地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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