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2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2-1-9 16:29:33 点击 549 次

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2年寒假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安排

1.在校学生的假期从2012年1月16日(星期一)至2月14日(星期二),2月15日(星期三)正式上课。

2.机关和各学院(课部)党政干部、非经济承包单位职工以及大学教师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轮休,时间从2012年1月17日(星期二)至2月12日(星期日),2月13日(星期一)正式上班。轮休前应完成本学期相关工作,并及时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3.大学教师放假由各学院(课部)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原则上要求圆满结束本学期工作,安排好下学期的工作;外出教师应按学院(课部)要求,提前到校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按时上课。

4.附属学校教师放假按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安排。

5.校办产业、经济承包单位征得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轮休。轮休不能影响全年生产、销售任务及经济指标的完成。

二、假期注意事项

1.各学院(课部)要教育学生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谨防人身受到伤害、财产遭受损失;要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并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学生有实习或其它教学活动的学院(课部),要妥善安排好教学与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2.各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对所属办公室、实验室、仓库、教室、学生宿舍或其它场所的水电、仪器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以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员工的安全。对假期中不使用的房产,要采取安保措施,钥匙应由在校人员掌管。若因失职发生事故,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3.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工作,确保假期紧急事务有人办理。元旦及寒假期间的值班安排表在校长办公室主页的“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填写,并于2011年12月28日前报送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学校责成校长办公室对各单位假期值班情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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