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规处罚条例2010

班规班纪条例

1、迟到,早退,扣1分(特殊情况家长必须亲自打电话说明),无故缺席一节课扣1分,一天扣3分。

2、事假病假,有请假条,经过班主任同意,不扣分,若无假条或找人带口信请霸王假的一律按无故计算。

3、课堂违反规定,被老师点名批评,一次扣0.5分,中午按时到班自习,在中午休息结束前未到班者,无请假条,扣1分。

4、有不尊重老师的情况,以及严重违纪,不知悔改,视其情节扣3---5分,一节课多次被点名批评者,扣1.5分,并检讨。

5、自习课,或者老师有事不能到班的课,班委干部必须担负起教室纪律工作,任何人不得不经过班长同意就擅自离开教室,一次扣1分。班干部不听从班长安排,一次扣1分。

6、绝对服从老师的合理安排,如老师安排事情不做,或者出现推委现象,一次扣1分。

7、不得骂人,或者对他人有侮辱和恶意攻击的言语,一次扣2分

8、不得打架,一次扣2-5分,并赔偿对方的医药费,并做检讨。

9、不得拉帮结派,打群架,违反扣5分,在全班并有家长在场进行检讨。

10、不准抄袭作业,一次扣1分,不按时交作业,一次扣1分,老师布置的作业,一字未做者,扣2分。

11、不准在教室内做不安全的活动,比如篮球,追逐打跳,一次扣2分,如出现有伤害到他人或者损坏公物的情况,负责赔偿全部费用。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地做危险性游戏,一次扣2分。

12、不准私自下河、塘、堰、库洗澡,一经发现,扣15分,并全班做检讨,遵守《师生交通安全常规》,《课间安全常规》,《课堂安全常规》,《寝室住宿安全常规》,如有违反,一次扣1分,如果情节严重,一次扣2分。

13、不准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不准带钢管,木棒等攻击性质的物品进入学校,一旦发现,没收工具,扣5分。

14、按时睡觉起床,保持个人卫生整洁,服从室长的各项劳动安排,拒不服从者,一次扣1分。

15、同寝室人员和睦相处,不得出现偷窃现象,一经发现,归还所得账款和账物并退还以前所盗窃的不法财产,同时扣5分,全班检讨。

16、寝室内公物损坏由该寝室人员负责赔偿,并扣2分。

17、文艺活动,体育活动,劳动等,服从相应班干部的安排,拒不服从者,扣2分。

18、不得在任何场合,任何地点进行赌博活动,没收赌资,并扣10-20分。

19、不得有谈恋爱的事情发生,发现后,扣10分,如有夜晚或者其他时间段约会现象,直接扣15分,并有家长带回教育一周,视其表现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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