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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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解读

解读:汕头民法网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91号)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11月29日

【解读】:从署名机关可知,本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属于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省及以下地方政府规章。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012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预防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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