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禁制度
门禁制度
门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财物安全,防止公司财产流失,特制定此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人员及车辆
三、作业内容
3.1厂内人员出入放行
3.1.1、上班时间请假外出,必须开具部门主管、经理及行政部审批的放行条,方可
外出。
3.1.2、上班时间因公出差,必须开具部门主管、经理及行政部审批的出差单,方可
外出。如需派车,必须经部门主管、经理,行政部或总经理审批的派车单,
保安方可放行。
3.1.3、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因各种因素而下班的人员外出时需出具部门主管、经理及
行政部或总经理核准的放行条方可外出,(夜班人员除外)
3.1.4、工伤休假人员,上班时间不允许外出,其它时间尽量减少外出,预防工伤人
员在厂外再受到一些突发性的伤害。
3.1.5、厂区大门关闭时间为24:00---6:00,此时间内任何人员出入公司大门,须
到保安室登记,特殊情况须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放行。
3.1.6、职员工出入厂区大门时,严格查看有无佩戴厂证,有无不法分子混入公司。
3.1.7、在人员外出时,如有携带开水壶、小手提袋,不用开具放行条,但必须接受
保安检查。
3.1.8、离职人员行李放行时间为:中午12:30分;下午18:00分。其余时间,一
律不允许放行(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
3.1.9、公司车辆外出时需凭有效《派车单》保安才准予放行,特殊性用车经行政部
或总经理级以上批准方可放行
3.2外来人员及车辆、物料放行
3.2.1、外来人员包含:来访客人、供货商、快递公司、业务员等
3.2.2、外来人员进入公司需说明来由后需在保安室进行登记及填写来访单,由保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