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大学生身边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实例

发生在大学生身边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实例

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在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慢慢普及的今天,在我们大学生的身边依然发生了好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违法事件,在此我仅以自己的观念来谈谈我对这些事情的看法。

首先,我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做个简要的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在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总共由五章组成: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权,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 则。

然后,我想在这里问大家一个问题,就是我们为什么要进行国家安全知识学习?其实是这样的:

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作为社会政治权利组织的国家及其所建立的社会制度的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它包括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人民生命财产不被外来势力侵犯;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不被颠覆;经济发展、民族和睦、社会安定不受威胁;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工作人员不被策反;国家机构不被渗透等等。任何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均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国家安全主要内容包括国民安全、领土安全、经济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10个方面。

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根本所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任何情况下不得做有损国家安全的事情,并自觉与一切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我国宪法第五十四条、《国家安全法》第三条中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作为中国二十一世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维护国家安全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党和国家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随着对外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领域都有了飞越式发展,境外一些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把中国作为他们进行颠覆、渗透和破坏的主要目标,从没有停止过危害我国安全的活动。他们一方面打着“人权”、“民主”等各种各样的旗号,继续对我国进行政治思想渗透;扶植、资助境内外敌对分子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企图颠覆我国家政权,甚至煽动支持“台独”及其他民族分裂势力,破坏祖国统一;另一方面,他们正在并将继续利用我扩大开放、加入WTO等时机,以公开的、合法的身份,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广泛收集、窃取、刺探我国经济、科技等情报,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活动。与此同时,国内极少数敌视社会主义的分子,也极力寻求境外一些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的支持,与其相互勾结,进行破坏和捣乱。

高校人才荟萃,知识密集,信息资源丰富,涉外交往频繁,是意识形态领域中极为敏感、极为重要的地方,因此境外敌对势力在反华策略中完成“要以大陆高校为目标”、“以大陆高级知识分子为重点”、“盯着中国的高等院校做工作,可

你可能喜欢

  • 中华人民共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2008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
  • 中华史
  •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发生在大学生身边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实例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