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经管学院2012年考研复试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经济管理学院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资格与调剂专业

1、复试分数线

北京化工大学经管学院2012年考研复试通知

2、我院拟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工商管理(MBA)专业招收调剂考生,所有需要调剂的考生务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从研招网上调剂系统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3、所有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复试(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不体检,但需参加面试),不参加复试者视同自动放弃。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以我校研究生网站(www.wendangwang.com)上公布的结果为准。

二、复试程序与方式

(一)复试报到审查与考生会议

1、复试报到:时间:4月13日上午8:30——11:30;地点:北京化工大学化纤楼207室

2、复试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如下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复试。 (1)复试通知书(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调剂考生可以无复试通知书); (2)初试准考证;

(3)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本人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其中,(3)、(4)、(5)、(6)所要求提交的复印件纸型为A4纸,复印件均留存至各学院。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考生会议:报到当天下午4点半(4月13日下午16:30)召开考生会议(面向学术型硕士不含MBA和工程管理)。地点:科403。介绍学校政策与专业、研究方向,具体包括我校学制和学习年限、学生住宿条件、宿舍申请方式、奖学金评定原则、学位论文答辩方式等研究生教育培养相关政策告知考生;本学院各专业的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的基本信息。

4、复试费:参加复试的考生交纳复试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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