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和谐教育实施意见

秭归县关于加强学校管理

共建和谐校园的实施意见

在全党全社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形势下,国务院11月20日专门召开了全国中小学校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强化中小学管理,创建和谐校园,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安排。为全面贯彻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务委员陈至立提出的“平安、卫生、文明、和谐”的总要求,以学校安全工作为重点,加强学校管理,共建和谐校园,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学校管理、创建和谐校园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管理、共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意义 加强学校管理,共建和谐校园,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坚持立教为公、执教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是推动教育系统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学生创造一个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学习环境,保证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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