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委 市政府关于加快民办教育意见2006.3
教育法规
中共宿迁市委办公室文件
宿发[2006]7号
中共宿迁市委 宿迁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
(2006年2月18日)
为深入贯彻全省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打造教育产业集聚城的决定》,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教育事业新的增长点,加快民办教育的发展是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所有制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拓宽教育投入渠道,推动教育加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发展教育事业,培育教育产业,构建学习性社会,拉动经济增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的有效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