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消防档案建设材料

企事业单位建立消防档案注意事项

企事业单位消防档案建设材料

一、单位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二、消防档案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概况、单位平面布置图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6、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及内部涉及消防安全的文件材料;

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8、火灾情况记录;

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

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本及图示等;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三、消防档案由下列台帐资料组成;

(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

(二)防火巡查记录;

(三)防火检查记录;

(四)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六)消防培训记录。四、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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