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费管理规定
会议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会议培训工作,提高会议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费用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根据《财政部___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__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举办的为履行职责所需的更新知识、提升工作能力的各类培训以及相关会议。
第三条本单位举办会议、培训应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保证质量,节约资源,对会议、培训实行内部统一管理。
第四条会务费、培训费是指召开会议、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第五条会务费、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第六条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
(一)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___元;
(二)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___元;
(三)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___元;
(四)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___元。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