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汉生态: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以及深圳证监局的有关的要求,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

现将公司自查情况及整改计划报告如下:

一、 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方面:

(一)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二、公司治理概况

作为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截止报告期止,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根据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公司进行自我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铁汉生态: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