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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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培训任务,按照《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实施办法》和《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形式、时间

为适应会计人员实际需要,方便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教学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的要求,2009年济南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上培训和集中面授两种形式,以网上培训为主。网上培训采取菜单式学习方式,在完成必学课程后,可选修其他课程。累计达到24学时,参加继续教育考试合格后,即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习。各县(市)区财政局按照会计人员管理的属地原则,市直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各大企业根据各自情况,可采取网上培训、业务主管单位自行组织培训、面授培训等方式,积极组织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确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取得实效。

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安排从2009年5月中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

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依照财政部2009年度继续教育大纲和省财政厅2009年度继续教育有关精神,针对会计人员的需要确定培训内容。主要内容有:企业会计准则(2008讲解)、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纳税报表、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各单位可结合近年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实施

(一)高级(总)会计师的继续教育。各部门、单位的高级(总)会计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参加省财政厅统一组织或济南市组织的培训班、研讨班。培训合格后携带学习证明到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继续教育注册登记。未能参加培训的高级(总)会计师应参加本级财政部门组织的年度继续教育培训。

(二)初、中级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参加网上培训的济南市直各部门、各企事单位、市中区、槐荫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会计人员,可登录济南市财政公众网(www.wendangwang.com)进入“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窗口,参加本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具体上网培训时间表将在济南市财政公众网的“会计管理栏目”公布)。历下区、天桥区、历城区、章丘市、高新区的会计人员,可登录泉城会计网(www.wendangwang.com),参加本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及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按管理权限分别由济南市、各县(市)区财政局公告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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