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福建省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及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480号)和省食安办《关于印发福建省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整顿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食安办〔2011〕25号)要求,为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使用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从即日起至2012年11月,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一年的餐饮服务

环节鲜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治理工作,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打击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消除鲜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隐患,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

生命安全。

二、工作任务

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鲜肉及肉制品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抽检,严查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依法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猪、牛、羊、狗等各类鲜肉及

肉制品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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