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程序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程序
一、 办理建设工程档案登记,签订《报送档案责任
书》。
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持市计委立项批文,初设或中标通知书等文件到市城建档案馆办理工程项目登记,签订《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填写《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终身责任人登记表》。作为处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必验材料之一。
二、 建设工程档案业务指导及跟踪服务。
1、 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文件存档的技术要求、文
件材料的收集内容、竣工图的编制方法及城建档
案管理的有关法规等。
2、 跟踪服务就是对建设工程项目按施工进度进行
拍摄录像和照片。拍摄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开
工前原貌、开工典礼、桩基及基础施工、主体工
程施工、管线敷设复土前情况、质量安全事故、
重要会议、重大技术改造和工程验收。
三、 建设工程档案执法检查。
市城建档案馆受市建设局委托,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建设工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