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s for surface water

GB 3838—2002

代替GB 3838—88, GHZB 1—1999

2002-04-28 发布 2002-06-01 实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 4 标准值 5 水质评价 6 水质监测

7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表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制

表2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制 表3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制 表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分析方法

表5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分析方法 表6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分析方法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

与GHZB 1—1999相比,本标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增加了总氮一项指标,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及凯氏氮三项指标,将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调整为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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