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

安徽省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

安徽省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和中国残联《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

——2012年为420名智力残疾儿童免费进行系统康复训练。 ——2013—2015年,各年度任务数另文下发。

二、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其中优先救助城乡低保家庭的智力残疾儿童。 ——年龄不超过7周岁。

——诊断明确、有康复训练需求、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的智力残疾儿童。

三、救助标准

为每名救助儿童按每年人均12000元的标准给予康复训练补助。

四、工作体系

(一)组织管理。

——省残联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康复项目办公室,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下达任务;审核项目定点康复机构;组织培训;检查、督导各地项目执行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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