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岑中学走读生安全责任书

羊岑中学走读生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管理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教育先行、明确责任”的原则,特制定走读生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责任

1、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和法纪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

2、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和人才观,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依法执教,认真履行教育、管理、预防、告知、制止等义务。开展住校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调节学生的身心状态,引导学生快乐成长、健康生活。

3、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不断优化校风和学风。

4、建立严密的安全教育管理体系,每位教职工不论任何时候、任何岗位、任何工作环节都要把学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建立严格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二、学生本人的责任

(一)走读生往返家校之间的安全

1、早晨到校时间是6:50--7:00;中午放学离校时间是12:00;下午到校时间是13:25;下午放学离校时间是17:00;晚自习到校时间是18:10(其中星期天晚自习到校时间19:10);晚自习下课离校时间是20:40。其中九年级(星期五不上晚自习)星期六上课时间为:上午8:00--11:10,下午12:30--14:00。

2、走读生在上学、回家途中要严守交通规则,径直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追逐、打闹、打牌、做危险游戏、私自下河(库、塘)游泳、戏水、洗澡等,不得损坏、践踏、攀摘群众庄稼、树木、果实、花草等。

如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二)走读生校内学习生活安全

1、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欺侮他人、不拉帮结伙、不敲诈勒索、不打架斗殴、不抽烟酗酒、不骂人、不参与危险性活动,时刻注意安全。违反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正常教学时间不得擅自出校门,有特殊情况也须向班主任请假(双假条:班上考勤员或老师保存1份,另1份交门卫室值班老师),请假许可后将1份假条交门卫室值班老师方可离校,离校后的安全,由学生自己负责。正常教学时间为:上午6:50--12:00;下午13:25--17:00;晚自习18:10--20:40(其中星期日晚自习时间为19:10--20:40)。

3、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洁、霉变、劣质、过期变质及“三无”等食物。不吃无卫生许可的(路边摊点卖的)烧烤等小零食,要注意科学饮食。如若违反,造成食物中毒和其他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4、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有伤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机、玩具枪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进入学校。如果违反,造成的一切伤害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5、严禁私自离校。如果学生不听门卫人员、值班老师的教育劝告强行出校门,或攀爬校门、围墙、钻水沟等私自离开学校,造成的人身伤害及其他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6、学生因隐藏家庭地址及联系方式而导致严重后果的、隐藏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而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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