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国务院关于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0〕24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审批〈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武汉市是湖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武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逐步把武汉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8494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主城区要依托“两江交汇、三镇鼎立”的自然格局,逐步完善汉口、武昌、汉阳的功能,促进一体化发展。要加快卫星城镇发展,依托主要交通干线,建成以主城区为核心的多轴、多中心、开放式的城市空间布局,防止城市无序蔓延。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有重点地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优化村镇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主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502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50平方公里以内。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积极引导人口的合理分布,避免主城区人口过度集聚。根据武汉市资源、环境的

你可能喜欢

  • 城市规划原理
  •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 智慧城市建设方案
  • 智慧城市白皮书
  • 武汉地铁规划图
  • 东湖高新
  • 智慧产业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 2020年)》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