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定位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人员定位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分站应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

二、分站和过渡电缆及人员读卡器之间的接头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内,以免失爆。

三、分站和分站的电源、蓄电池不能置于地上,使用专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供电电源的电源侧。

四、分站和过渡电缆连接的接线盒固定在分站的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将电缆弄乱、拽断等。

五、分站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量,电网停电后,系统至少能够正常工作两个小时以上。

六、分站由专人负责,每天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刻解决。

七、人员读卡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壁不小于200mm,人员读卡器与读卡器应相距200米以上,并能能正确反映该地点的人员情况。

八、人员识别卡佩带人员必须每天入井时调校,井口人员读卡器应识别识别卡佩带人员并显示出佩带人员身份信息,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九、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查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装置停止运行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十、使用过程中应保持人员读卡器清洁,确保仪器正常运行,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

十一、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人员读卡器、电缆等由专人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移动。

十二、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人员读卡器的电源后,严禁自

人员定位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