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春季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春季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春季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及有关人员:
为了做好2011年春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论文质量,便于导师指导论文进度,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华北电力大学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中的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要求,现将有关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答辩日期
学位论文答辩日期初步拟订2011年3月1日~3月13日。
二、答辩资格
1、博士生
①2007级及以前完成了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未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
②已完成了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以及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审查。
2、硕士生
①2008级完成了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的硕士研究生;
②2009级提前进修了课程,并完成了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的硕士研究生。
3、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工程硕士、MBA、高校教师,下同)
①2007级及以前完成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未申请答辩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②2008级提前进修了课程,并完成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4、同等学力人员
符合华北电力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并通过了外语统考和综合课考试的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分、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要求
1、博士生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按照入学时的培养方案要求。
2、硕士生
2008级、2009级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等要求,分别按照入学当年《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上的要求执行。
3、专业学位研究生
2007级及以前的工程硕士生要求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等要求,分别按照2007版《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上的要求执行;
MBA、高校教师研究生分别按照当年的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4、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的学分和发表论文要求按照同年级的学历硕士研究生的要求执行。
各类研究生(含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完成的科研成果等情况,一律填写在“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登记表”上,表格从在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
四、学位论文的字数及印刷要求
1、博士生
一般10万字左右,关键词3~5个,中文摘要单行本一般6000~10000字,对应外文摘要。 论文提交到研究生院(筹)培养办公室,由培养办公室负责格式审核。
2、硕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