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问题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农村产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进程,特别是在城镇化发展较快的地区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局部地区建设用地规模已经把下轮规划期的建设用地指标全部用完。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针对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提出“鼓励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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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增漉挂钧的问题与艨 ●黄旭军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
成的建设用地周转指标。挂钩项目的萋 施主体可以自行整理,也可以委托专、 J J 机构进行整理,相关费用由自己承担。
展,加快了农村产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进程,特别是在城镇化发展较快的 地区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局部地区建设用地规模已经把下轮规划期的建设用地指标全部用完。在土地利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 (即拆旧地 块 )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 (即建新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扈 遵循的原则 1统筹规划与优化配置的原则。 .
地块 )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 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
的过程中,针对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 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 0]8 )中 2 42号 0提出“励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鼓
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 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涉及面广量大,惺 况较复杂,因此必须要在地方政府的 一
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出的耕地可以按照要求,全部置换为建设用地周转指 标。指标可以在整理形成耕地前进行使用,即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在城镇规划发展区域内,相应增加规划建设用地预留区。同时,必须要在规定的年限 ( )内整理复垦出相应面积的期
领导下,由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圳
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 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要求加快推
镇规划、建设、财政、农业、民政、习 保、水利、劳动等部门协同参与,在私 学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统筹规划,统一
安排,引导和打捆各项资金,进行综苣 整治,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要大规模实施土地整治。国土资源部出 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由此可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是当前和今后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城乡发展,缓解建 设用地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
2尊重民意与保障权益的原则。 . 城乡建设用地整理的实施过程中,应拄 照相关的法规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取得相关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 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制
耕地,完成对已经使用的建设用地周转 指标的置换归还。对于已经超额完成整理复垦任务、形成新的建设用地周转指标的,新指标可以结转到下一期直接使
迁,切实维护农民个人、集体经济组钐 和其他有关个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建 于因拆迁对农民或集体经济组织造成失的,要给以补偿,并且保证农民生水平不降低。 3指标挂钩与质量管理的原则。 . 城乡建设用地整理的过程中,除了要沼 重整理的数量以外,还需特别注重整鸹 形成的耕地的质量。在实施耕地总量态平衡的过程中,既要注重耕地的
用,不需再归还 (其中在满足新的农村居民安置区用地所需后剩余的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可以用于特定规划区域内的各项城镇建设使用);对于未能完成整理 形成耕地、置换归还任务的,要相应核
快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
减其以后的建设用地周转指标或现行规务确有困难的,可以缴纳相应的费用, 有偿调剂异地超额完成整理复垦任务形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对于完成归还任
内涵
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