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

实用经济法概论复习必备资料

一、问答题

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4.简述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

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应符合哪些法定条件?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8.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9.什么是合同履行中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10.承担违约责任有几种方式? 参考答案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主要包括: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即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 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2.《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规定了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表明企业的营业性质、活动内容和营业的地域范围等。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个人独资企业法》对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数额未作限制,也不要求进行验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依法需要评估作价的,应当由法定机构评估,核实资产。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个人独资企业法》并未对个人独资企业的从业人数作出要求,但要求企业应配备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营业人员。

3.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的章程是记载有关公司组织和行为基本规则的文件,章程应当由公司的全体股东来共同制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设立有限公司,必须有公司住所。

4.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它包括货物、劳务和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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