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特殊教育专业考试大纲
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特殊教育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是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的全省统一的选拔性考试。考试结果将作为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面试的依据。招聘考试应从教师应有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聘考试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二、考试目标与要求
1.考查考生从事特殊教育教师职业的基础文化和专业素质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考查考生掌握特殊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方法,运用特殊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考查考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教育教学技能和持续发展自身专业素养的能力。
三、考试范围与要求
(一)特殊教育理论公共部分
特殊教育理论公共部分,要求考生掌握特殊教育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我国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课程与教学法并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1.特殊教育概述
(1)特殊教育与特殊儿童的界定。
(2)特殊教育的意义。
(3)特殊教育的对象及分类。
(4)特殊儿童的教育安置。
2.特殊教育的发展历史及趋势
(1)国外特殊教育的产生与发展。
(2)国内特殊教育的产生与发展。
(3)世界特殊教育的发展特点与趋势。
3.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关特殊教育的文献与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