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形势与政策答题纸
宁波大学“形势与政策”答题纸
学号: 姓名: 成绩: 根据《宁波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大党〔2005〕40号)的规定,专科生和本科生必修“形势与政策”课程。该课程为2学分,34学时,贯穿三个学年。该课程以听“形势政策”专题讲座、“做人做事做学问”名家系列讲座、“经济社会发展论坛”等为主要教学形式,以自学《时事报告》(大学生版)为辅助教学形式。
1.每位学生在第一、第二、第三学年中各选听“形势政策”专题讲座2次以上,选听“做人做事做学问”名家系列讲座、“经济社会发展论坛”以及校院组织的其他形势政策报告会等1次以上。 2.每位学生分别于第二学期和第六学期根据所听讲座或报告各写一篇课程论文,题目自拟,要求字数1500字以上。(必须手写)在该学期的第十七周前由班学习委员收齐后统一交到各学院学工办,由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理论部组织教师对文章进行两级评分。评分及格者即可在第六学期获得相应学分。
3.学生未按要求听讲座、报告或未交课程论文的,应向所在学院学工办提出补听讲座或补交论文的申请,并按要求补听讲座、补交课程论文后才能获得相应成绩和学分。
4.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理论部负责“形势与政策”专题讲座的内容及教师的安排,每学年向各学院做专题讲座3-4场,并负责该课程的成绩评定与输入等工作。
5.学院学工办负责报告或讲座的学生的组织及时间、场地的具体安排,对应参加的学生进行考勤,每学年末(第17周)向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理论部提供考勤表及课程论文。
6.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负责“做人做事做学问”名家系列讲座、“经济社会发展论坛”等的组织工作。宣传部负责对校院组织的其他形势政策报告会进行认定。
7.教务处每年按完成该课程总工作量(每届学生数/公共课标准班人数*34)的1/3计年度教学工作量,由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理论部与学院学工办、学校相关部门以2:1的比例分配。
8.本方案由宁波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宣传部负责解释,从2006级学生起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