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一、我校教导处应建立完备的学籍档案,学籍管理员根据建档及时、内容真实、填写无误、项目齐全、专柜存放、摆置有序、妥善保存等要求,做好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我校保存学籍档案有:招生录取名册,学籍变动记载表,学籍情况汇总表,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申请、存根及有关证明等材料,学生登记表,奖惩情况记载表,毕业生花名册,毕业证书存根,升学情况记载表。
三、入学
1 .凡小学毕业生,除生理有严重缺陷,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外,均可入本校接受义务教育。
2.入学的新生,须持户口本、经审核通过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由学校统一审查备案。
3.学校教导处协助校长负责这方面的咨询、协调、监督检查、名册管理等工作。教导处在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入学新生的资格审查、编班考试、分班以及各班“学籍登记表”的填报工作。
4.学校教导处负责“学籍档案卡”统一管理。
四、转入
凡因户籍变更、家庭搬迁或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到我校就读的学生,须持本人户口本、原校转学证明、学籍卡等有关手续,接受学校教导处和校长的检查审批,经校长同意,填写“接收证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再到我校财务室缴纳有关费用后,由教导处编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