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销售活动量管理办法(安徽分公司)

主要用于中介渠道专员的管理工作。

中介渠道人员活动量管理办法

(2012年暂行版)

为贯彻总公司新三年发展战略,落实分公司业务人员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快中介渠道销售队伍建设,夯实基础管理,拓展合作渠道。现对2012年中介渠道人员活动量管理办法作以下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月度活动量管理得分采用百分制,以加分方式来计算人员当月的最后活动管理得分,细则如下:

1、中介渠道专员当月维护网点数达70%以上,加20分(包括联社所辖网点);

2、中介渠道专员每月实收保费大于1000元(千P活动率),加10分;

3、中介渠道专员将周活动量报表于每周四下午五点前按时上报,加10分;

4、按时上报的周活动量表内容达到填写要求,加10分;

5、中介渠道专员当月完成一单员福(非健大于1000元,含建工险),加20分;

6、中介渠道专员当月非健达成比去年同期实现正增长,加20分;

7、分公司日常工作要求,对中介渠道专员能够积极高效完成的,加10分。

8、中介渠道专员每开拓一个新渠道并产生非健保费的,当月加50分;

9、原有渠道每新增一个网点(联社小额农贷业务)并产生非健保费的,加30分。

月度活动量最后得分与基本薪资挂钩,基本工资发放比例与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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