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奖励办法
游仙区新桥镇初级中学校
教育科研奖励办法
为了落实“科研兴校,教研提质”的办学思路,大力培养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的教师,达到全面提升我校教师队伍专业水平的目的,学校设立课题研究奖,其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大课题
1、普教科研课题(简称大课题)结题奖。该课题在省级结题后学校一次性奖该课题组主研现金1000元,在市级结题后学校一次性奖该课题组主研现金800元,在区级结题后学校一次性奖该课题组主研现金600元。该课题的参研人员按主研人员的二分之一计发所获得的结题奖。
2、普教科研课题(简称大课题)获奖奖励。该课题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后学校一次性奖励课题组主研现金1500元,获得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后学校一次性奖励课题组主研现金1000元,获得区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后学校一次性奖励课题组主研现金800元。该课题的参研人员按主研人员的二分之一计发所获得的获奖奖励。
二、小课题
1、研究校本科研课题(简称小课题)结题奖。该课题在省级结题后学校一次性奖该课题组主研现金600元,在市级结题后学校一次性奖该课题组主研现金400元,在区级结题后学校一次性奖该课题组主研现金300元,在校内结题后学校一次性奖该课题组主研现金200元。该课题的参研人员按主研人员的二分之一计发所获得的结题奖。
2、研究校本科研课题(简称小课题)获奖奖励。该课题在省级获奖后学校一次性奖该课题组主研现金1000元,在市级获奖后学校一次性奖该课题组主研现金700元,在区级获奖后学校一次性奖该课题组主研现金400元。该课题的参研人员按主研人员的二分之一计发所获得的结题奖。
3、在课题(大、小课题)的结题难以确认时,以课题获奖为准,同时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