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苏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苏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苏州市级农业产业

化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农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3.02.09

•【字号】苏市农产〔2017〕15号

•【施行日期】2023.0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苏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

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区农委(农业局、经济发展委员、城乡发展局),市有关企业: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的通知》(苏市农产〔2017〕9号)的精神和要求,经企业申报、市(区)级初审、市级复审、材料补充、现场察看、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张家港市枫华投资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为苏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企业申报、市(区)级初审、市级复审、材料补充、网上公示等程序,认定江苏苏州国家粮食储备库等91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动态监测合格企业。现将苏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共110家(见附件)。希望各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强技改力度,加大科研投入,强化基地建设,注重品牌打造,加快提档升级,聚力创新驱动,统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富民增收、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现代农业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引导,创新扶持举措,强化服务指导,注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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