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价站 (2009) 007号 2009年09月08日 关于明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建价站 (2009) 007号 2009年09月08日 关于明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苏建价站(2009)7号

关于明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处,各有关单位:

在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执行过程中,有关工程类别划分、费用标准取定方面尚存在规定不明确和需调整的地方,经请

示厅领导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建设工程类别取定的有关标准:

1、空间可利用的坡屋顶或顶楼的跃层,当净高超过2.1M部分的水平面积与标准层建筑面积相比达到50%以上时可以计

算层数。

2、底层车库(不包括地下或半地下车库)在设计室外地面

以上部分超过2.2m时,可以计算层数。

3、有地下室的多层建筑(七层以内)、有人防地下室的小高层、高层建筑的工程类别可以高套一类。有地下室,但不是人防地下室的小高层、高层建筑,只有当处于层数或檐口高度的临

界值时可以高套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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